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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购房落户户口迁移详细指南如下:
一、购房落户条件
1. 在宣城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存量住房,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2. 户口所在地为非宣城市户籍; 3.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 (2)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的父母); (3)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的父母)及配偶的父母。
二、购房落户流程
1. 准备材料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 (2)房屋所有权证; (3)结婚证(如有); (4)未成年子女出生证明(如有); (5)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如有)。
2. 到购房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提交材料
3. 公安派出所审核材料,符合条件者予以办理
4. 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5. 领取户口簿
三、购房落户所需时间
1. 材料审核时间:约3个工作日; 2. 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时间:约1个工作日; 3. 总体办理时间:约4个工作日。
四、注意事项
1. 购房落户手续办理过程中,请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 2.举报 -
办理条件:
1、公民在我市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包括住宅和非住宅商品房)且实际居住,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不含集体土地性质)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含岳父母、公婆)及子女的配偶、子女可申请直系亲属投靠户口迁移。
2、《房地产权证》登记为共有产权的,且产权共有人系非直系亲属关系,须经产权共有人商定,确定其中一方申请办理户口迁移,其他产权共有人放弃办理户口迁移。
3、购买的二手商品房,须在原房主全户迁出后,新房主才可办理户口迁移。经告知、劝解原房主仍不将全户户口迁出的,派出所可暂将其户口挂靠派出所公共集体户,并冻结该户口,再为新房主办理户口迁移。
4、未成年人购房迁移入户,需由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提出落户申请,未成年子女随迁。
办理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
2.《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抵押贷款的,需出具银行按揭抵押房产贷款证明及《房屋权属证书》复印件加盖房管部门公章);《房屋权属证书》登记为共有产权的,还需出具经产权共有人协商一致,除申请人以外的其他产权共有人放弃户口迁移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需产权共有人共同签字)
3.申请人及被申请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
4.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办理流程:
填写信息 提交电子材料 审核 办理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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