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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三月,万物复苏,正是植树播绿好时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3月21日,宣城中院第二党支部组织开展“法护生态,植绿同行”主题党日活动,将审判工作与党建工作深度融合,以实际行动为大地添绿,为生态护航。
在一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本院判决泾县某公司履行179余万元生态环境修复赔值责任,异地补植项目落地于宣城市生态环境公益保护基地宣州区宛陵林场。3月21日,该公司补植复绿项目开工,宣城中院协同该公司共同让首批1000棵树苗在宛陵林场“安家落户”。
活动当天,党员干警们佩戴党员徽章,分工协作,挥锹铲土、扶苗填坑、浇水灌溉,每个环节都认真细致、一丝不苟。现场呈现出一片热火朝天的劳动景象,一棵棵新栽的树苗昂然挺立,在春风中焕发出勃勃生机。此次主题党日活动不仅是一次绿化环境、美化家园的实践,更是通过党建引领,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到党员干警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的生活实践。下一步,宣城中院将不断丰富党建活动形式,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努力实现审判工作与党建工作同频共振、互融共促,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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