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国控江南里,从高端小区到安置房?业主维权四大疑问揭秘!”

宣城 更新于:2025-07-08 03:22
  • Timson001
    高端小区一夜变安置房?宣城国控江南里业主维权四问!

    宣城国控江南里小区曾以“江南的里子,宣城的面子”为定位,房价高居宣州区榜首。然而在2024年3月,宣城市城建集团和宣城市国控集团启动商品房“以旧换新”活动,江南里赫然被列入可置换楼盘名单,2025年6月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政府及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小区列为了安置房源,引发业主强烈抗议。高端定位与安置属性的碰撞,一夜之间让业主陷入价值崩塌与权益受损的困境。
    四重侵权:程序失当与权益受损事实
    1. 程序合法吗?
    江南里被纳入“以旧换新”和“安置房源”,意味着部分房屋将转化为保障性住房或安置房。然而相关方案从未经过业主大会讨论或公示,直接违反《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经业主共同决定”的规定,侵犯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2. 房产价值贬损怎么办?
    “以旧换新”和安置房规定,必然冲击整体房价。业主基于“高端小区”定位支付溢价购房,如今因政策变动导致资产缩水,构成对财产权的实质侵害。
    3. 信息不透明应该吗?
    安置房未明确置换比例、房源区域分布等关键细则。业主未获告知自身小区具体安置规模及管理方案,剥夺其知情权与监督权。
    4. 后续管理隐患谁解决?
    安置房与商品房混居可能引发服务标准冲突。更关键的是,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未交付安置房的物业费应由建设单位承担。若开发商将责任转嫁业主,将进一步加剧矛盾。
    承诺的体面与现实的错位在这一刻凝固成宣城江南里楼市最尖锐的诘问!江南里业主的困境,正拷问着政策执行者是否真正践行了为人民服务的理念,程序正义与财产权保障不容妥协。《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七条:“业主对建设单位侵害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高端小区不应成为政策试验场,更不该沉默承担转型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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